常用法律:
......关注公众号,阅读全部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等,了解最新法律资讯,还有更多
欢迎访问本站。
海南师范大学
筹建中的海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49年秋,是海南省最早成立的高等学府。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改名为海南师范专科学校。1983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8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恢复为海南师范学院。1999年,海南师范学院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师范学院。
2004年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海南师范大学(筹)。目前,海南师范大学(筹)是海南省唯一一所省属重点本科师范大学,是海南省中学教师培养基地、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基础教育改革研究中心、政府教育决策咨询中心,是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设立的华文教育基地,是科技部、中宣部、教育部、中国科协等四部命名的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海南师范大学(筹)面向全国28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各类注册生2万余人,其中全日制普通生9679人,成人教育学生12000多人,留学生100来人。据调查统计,建校以来,海南师范大学(筹)已为社会培养和造就了5万多名中学教师和其他专业人才。全省中学教师队伍中80%以上,中学校长、特级教师和其他教学骨干中90%以上是我院毕业生。 |
海南师范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本着崇德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加快教育改革,规范管理,建立了强化学科专业基础,增强专业竞争能力;强化综合素质培养,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强调个性特长发展,增强创新动手能力的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同时加强与国外院校的交流与联系,建立了选送品学兼优、外语成绩优异的学生到国外留学的制度。为了加强与有华文教育基础的东南亚国家的交流与联系,学校文工团每年都前往这些国家和地区演出。
为了激励学生的进取精神,学校、社会团体、大型企业和海内外友人等在我校本专科生中设置了若干奖学金。 |
感谢您访问本站。
行政法规、规章:
互动双赢:
长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