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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拼音方案

一九四九年十月,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在北京一经成立,便立即着手进行汉语拼音方案的研究。从此时起到一九五八年方案正式公布,其间围绕方案的功用、方案制定的原则及其一些细节问题展开过一系列的讨论,经过反复论证,几易设计方案,广大语文工作者和各个有关部门为此付出了大量的辛勤劳动,经历了一个极其认真而严肃的探索过程。

一、《汉语拼音方案》的制定经过

(一)研讨阶段。

1.汉字笔画式方案的探讨。

一九四九年末,长期致力于文字改革的活动家们就开始酝酿制定一个统一的拼音方案。一九五二年二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后,制定拼音方案的工作正式排上日程。在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内,设立了拼音方案组,成员有韦悫、马叙伦、吴玉章、胡乔木、罗常培、黎锦熙、丁西林、陆志韦、魏建功、陈家康、吴晓铃、林汉达十二人。

在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大会上,马叙伦传达了毛泽东主席的指示。于是会上决议制定民族形式的拼音文字方案。然而对民族形式的理解,当时尚未形成统一认识。

一九五二年三月,拼音方案组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什么是民族形式。经过争论,大多数人认为所谓民族形式,主要是指文字如何确切地表现本民族的语言。新方案应以汉语为基础,并照顾到少数民族语言。对于字母形式,多数人倾向于力求美观、容易辨认,便于从左至右书写,不受汉字束缚。具体意见有三种:黎锦熙主张就注音字母略加修改;丁西林、陈家康等主张新创一种字母;吴玉章、韦泰、林汉达等主张打破界限,不限于注音字母,可采用现行汉字和一部分外文字母。此后拼音方案组多次召开会议,讨论了制定拼音字母的几个原则问题,如:在拼音字母民族化的原则下,是否就注音字母略作必要修改;拼音字母是否要音素化,这种音素化又如何实现;是否标调,标在什么地方等。同时开始了设计方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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