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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培训现状与前景研讨会(上海)纪要

  为进一步落实中发[2005]9号文件精神,2006年5月17-19日,上海人大常委会举办了“人大培训现状与前景”研讨会。来自全国人大培训中心、江苏、浙江、湖南、江西、福建、甘肃、深圳等地的人大培训机构同志和部分专家学者参加研讨会。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到会致欢迎辞。研讨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上海市人大对培训工作的探索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从1996年起探索人大培训工作的有效途径,经过多年实践与探索,这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正确认识人大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在不断深化对培训工作重要性的基础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努力把培训工作放在人大整体工作中去思考,明确人大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充分认识人大培训工作的基础性和服务性,做到“三贴近”——贴近常委会的工作中心、贴近人大代表履职要求、贴近社会法治建设的需求,把培训工作融入常委会和办公厅的整体工作之中。由于人大培训工作摆上了适当位置,培训工作的状况发生了三个变化:即从附带性的向专门性转变,从随意性向计划性转变,从单一性向聚合性转变。 

  二是突出培训工作的重点,深化培训内容。市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是培训的主要对象,经过几年的培训工作实践,逐步形成由“两个重点,四个系列,二十个基本类型”组成的人大培训系列分类的初步轮廓,对各类培训班和培训的对象、内容、形式和时段进行了初步规范。 

  三是理顺组织体制,整合人大培训资源。2001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培训中心落成,2003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了培训工作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人大的各项培训工作,办公室归属常委会研究室,对外作为培训工作的办事机构,对内作为研究室的一个处室。这一模式设计有四个好处:提高了培训工作组织体制的层次;在机关内部从领导和组织工作体制上,对人大培训工作进行了比较明确的分工;强化了人大培训工作的规划、综合、协调和服务等功能;培训工作的对外交流和联络有了较为坚实的依托。 

  四是创新人大培训方式,提高培训实效。上海市人大培训工作在创新培训方式上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对组织方式、培训教学方式的多样性和创设具有特色的培训品牌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实践。 

  二、全国人大建立系统培训制度 

  全国人大培训中心主任张朴同志,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制定的代表培训工作若干意见和全国人大培训的主要任务。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代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落实中央9号文件,全国人大办公厅于2005年12月13日印发了《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系统培训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学习的系统性,二是学习的制度化。 

  学习的系统性,主要是内容的系统性,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最基本的知识;二是应知应会的具体履职知识;三是管理国家事务某一方面的专门知识。 

  学习的制度化,主要考虑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代表所在单位必须为代表履职提供时间保障;二是代表学习的投入保障。 

  在代表学习安排上,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委托选举单位对代表进行初任培训,进行最基本的学习;第二阶段在一至两年内完成代表履职培训;第三阶段主要是专题学习,围绕管理国家事务、党委的中心工作进行。第三阶段的培训比重占最大,因为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代表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能力,前面两阶段的学习培训是必须掌握的基础,第三阶段的学习培训内容针对性较强,是可选择的。 

  《意见》立足现有条件,着眼于未来发展,全国人大实施半年来,基本上符合现实情况。 

  (二)介绍全国人大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全国人大培训情况 

  全国人大培训中心设办公室、教研处、联络处,有编制18人,现有14人。 

  承担任务主要有六: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学习讲座;二是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三是各省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的专题培训;四是8个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三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的轮训;五是各省的地市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的培训;六是专用培训教材的编写。 

  开创性工作主要有二:一是对8个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三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的培训,共1000人;二是代表培训,从2005年开始对代表进行系统培训,先后在杭州、上海、北戴河、深圳四地举办培训班,已经培训代表400多人;三是法制讲座扩大延伸为专题讲座,如在代表培训方面,拟于今年7月份在新疆开展能源保护法专题学习培训。张朴说,十届全国人大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培训问题,重点推进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古、甘肃、贵州、云南等西部边远省区人大代表的培训,通过到东部省市培训、交流等多种形式让西部地区的人大代表享受东部地区比较发达的培训资源。 

  (三)对人大培训工作的认识 

  第一,要充分认识和发挥培训的功能。一是通过培训提高代表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素质;二是培训就是组织学习,统一思想,指导和推动工作。 

  第二,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规范性。应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级别的人大代表进行培训: 

  1、课程安排有两个方面。一是通用的知识性课程,各级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的内容大体相同,如人大制度基本理论、中央9号文件、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等;二是专门的针对性课程,各级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的内容就不大一样,如立法知识的专门培训、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建设、代表议案建议的撰写,各级人大代表都有各自的侧重点,这些培训课题的准备工作得各级人大培训机构自己来做。 

  2、不同时期的培训重点也不一样。第一年和最后一年的学习肯定不一样,对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计划,要本届就制定出来,不能将第一年该培训的内容等到最后一年才来做。 

  3、人大培训不能采取收费的方式进行,要防止商业色彩浓厚的培训学习。各级人大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增加经费投入。 

  4、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培训学习。今年地方各级人大干部的培训,主要是围绕换届选举工作进行。 

  三、研讨会议的主要精神 

  人大培训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加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对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与会者从人大培训的现状和前景两个方面对人大培训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一致认为必须用正确的理念和科学的方式指导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推动人大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1、建立人大系统培训制度的意义。一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二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三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四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 

  2、人大培训的对象。人大培训对象的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人大培训的对象为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广义上,人大培训的对象还包括人大机关以外的全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的公民。人大培训的重点是各级人大人大代表。 

  3、人大培训的主要内容。一是有关人大制度、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的“应知应会”培训;二是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的“知情知政”培训;三是与代表参与履职结合的“履职专题”培训。全国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增强代表意识,提高他们代表人民管理国家的履职能力;熟悉履行代表职责的程序,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代表的全局意识,增强代表编写议案、讨论议案的水平和能力。 

  4、代表培训的目的。一是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角色意识;二是提高代表履职技能,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5、为什么要对代表进行培训?第一,在国外,议员在当选前往往经过多次竞选的锻练,一旦当选就起码初步具备议政能力,而中国的人大代表在当选前并没有接受过任何的议政训练,当选代表之后,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第二,人大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代表履职需要一定的技能,代表必须明确履职规则,才能理性地诉求老百姓的利益;第三,人大是民意加工厂,现在的民意很复杂、分化,有时是很冲撞、对立的,判断什么才是真正的民意,要求代表具备分析判断能力;第四,人大依法履行职权的内容相当宽泛,要求代表具备多方面的知识。 

  6、怎样理解代表培训?先有代表才有培训,因而人大代表不是培训出来的,培训是对代表履职的一种技术支持,培训也是为代表履职的一种服务。对于人大代表培训这一概念,有学者建议改为“代表研修”或者“代表学习培训”。 

  7、如何开展代表培训?首先,要加强培训的计划性,要制定代表培训的五年规划;其次,要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进行分类培训;第三,培训要注意区域的差异性,不同地域的代表培训方式不尽相同,不能照搬照套。此外,人大培训工作涉及面相当广,单靠人大方面的努力是不够,应当通过一些模拟性、实例性的操作,不断改进人们的思维行为习惯,使代表学习培训工作一年一小步,几年一进步。 

  8、要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首先,人大工作的专业性,要求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其次,人大机关工作的服务性,要求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第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流动性大,加强自我培训,是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 

  9、关于人大培训机构设置、培训师资和教材及培训经费等。一是各级人大培训机构的设置要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各级人大要为培训工作建立专门的师资库,全国人大应当为地方人大培训提供培训教材;三是培训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不得向参加培训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10、完善代表培训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代表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代表培训工作中的一些成熟的做法应当写入代表法,用法律来保障代表培训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培训的激励机制,提高培训工作质量。 

  11、人大培训的模式选择。代表培训的模式按照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两大范畴划分。从教学内容上可分成理论型培训和实务性传授两种;从教学上可分为双主体模式和单主体模式两大类。双主体模式将培训的实施者和培训的接受者一起都视为主体,强调教学相长,强化双方联动。单主体模式,主要是以提供学习、提供临时性的学习型组织构架和引导性服务为主要形式。具体说来,人大培训的教学模式主要有5种:即授课模式、答题模式、案例模式、模拟演练、混合模式。 

  12、人大培训评估体系。一是对人大培训机构的评估;二是对人大培训工作本身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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