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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华侨中学新课程师资校本培训计划

  根据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意见》(汕市教[2003]32号)文件精神和部署,现就我校新课程校本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计划:
  一、组织管理
  为加强对我校新课程师资校本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按汕市教[2003]32号文件的要求,成立校本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对我校新课程师资培训进行部署、组织实施及管理。
  组 长:马寿民
  副组长:林一平
  成 员:李国凯、刘毅婉、林雨桦、林少鸣
  二、培训对象
  根据"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在实施新课程前,各年级教师都必须接受培训,本次培训为全员培训。
  三、培训内容、时间
  本次培训分两个阶段:
  (一) 第一阶段:全员通识培训(2003年11月~2004年3月)
  本阶段培训分三个层面:
  1. 第一层面:更新行政干部"新课程"观念。
  新课程改革要求全体教师都有一种迎接挑战的意识。本层面培训要让行政干部在"课改"中的言行起模范带头作用,从而使学校形成一种群策群力、积极钻研的氛围,把课改做到实处。
  2. 第二层面:强化教研组长新课标学习的组织管理能力。
  各教研组组长在更新课改观念的基础上,要有带领本学科组教师学习钻研新课标的能力。本层面培训要对各教研组开展学科新课标学习进行方法、内容、形式上的指导,使本次培训第二阶段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3. 第三层面:普及全体教师"新课程"意识。
  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教育观念、改革目标以及相关的政策措施等,增强教师们实施新课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利用教师全体大会时间重点开展如下专题的学习:(具体时间另安排)
  (1)新课程与学习方式的变革。
  (2)新课程中教师的专业发展。
  (3)新课程与教师的角色转换。
  (4)新课程中的评价考试问题。
  第一阶段培训将采用问答卷的方式对全体参加培训人员进行阶段性学习评价。(2004年3月18日之前完成)
  (二)第二阶段:学科性培训(2004年3月~2004年6月)
  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教师们针对相关学科的课程标准开展专题性学习,学习和研究所教课程的课程目标、具体内容和评估要求,使教师们通过教学时间逐步掌握实施新课标的有效教学方法和手段。
  本阶段培训要求各个教研组做如下工作:
  1. 至少开展两场专题学习活动。
  2. 组织教师们撰写学习感受,至少推荐两篇文章参加校内交流。
  3. 认真总结,在教研组长会上进行汇报交流。
  四、 培训教材
  1. 《走进新课程》
  2.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
  3. 《(学科)课程标准》 

教 科 室
2004年2月1日

关于继续开展新课程师资校本培训讲座的计划

  为推进新课程的顺利实施,本学期将继续在教职工大会上继续开设新课程师资校本培训系列讲座,有关计划如下(主题名暂定,时间另定):
  1.《新课程的课程设置》 林雨桦主任
  2.《开展研究性学习的方法与体会》 林 华老师
  3.《在"体育与健康"学科中实施新课程计划》 石 璐老师
  4.《学校实施新课程的整体方案》 林一平校长
  要求各教研组组织教师们对各个讲座内容组织再学习和讨论,形成共识,并根据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修改方案,共同完成对学校新课程实施方案的再创造过程。

教 科 室
200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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